一、目的
为了保障党员、群众、合作伙伴行使监督权利,维护党员、干部、合作伙伴合法权益,特设立本检举控告栏目。
二、检举控告的受理范围
本栏目主要受理的检举控告事项如下:
(一)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;
(二)干部职工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公司资财等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;
(三)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机构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三、检举控告处理原则
(一)实事求是。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,鼓励支持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。
(二)依规依纪依法。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,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、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。
(三)保障合法权利。贯彻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,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,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,保护党员、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。
(四)分级负责、分工处理。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,建立信访举报、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等相互配合、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。
四、检举控告途径及联系方式
举报邮箱:lianjie@crcchem.com
邮寄地址: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圩塘工业园新宇东路1号纪委办公室 邮编:213022
五、反馈机制
对于实名检举控告,纪检机构将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,并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处理结果。